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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朋友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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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8-23 09:0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挡雨棚、遮阳伞
非法安装埋隐患
风雨飘摇不可靠
为保安全快拆掉
尊敬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朋友:
    炎炎夏日,漂亮的遮阳伞在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尤其是许多摩托车(电动车)上的加长版遮阳伞(也称挡雨棚,下同)格外吸引人们眼球。这些看似实用的遮阳伞,却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其主要有三大安全隐患:
一是加装“遮阳伞”遮挡摩托车驾驶员的部分视线,在转弯的时候后视镜内看不清楚车后情况。
     二是加装“遮阳伞”改变了摩托车原有的结构,改变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易导致摩托车“飘来飘去”,驾驶员往往因不能控制行车平衡而发生事故。
三是“遮阳伞”加装在摩托车前部,无疑是一把“利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惯性,加装的这把“利剑”很容易刺穿驾驶员的心脏或者面部、颈部。
     为了严防因加装遮阳伞引发的交通事故,从9月1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强制拆除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集中行动。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安排警力,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非法安装遮阳伞的摩托车驾驶人,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予以500元以下罚款,并收缴非法装置。
     希望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为了您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擅自在摩托车、电瓶车上非法安装太阳伞,同时,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要切实做到“购车有号牌,上路有保险,出门走专道,停车进泊位,不闯红灯不逆行”,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警察支队
2014年8月20日
转自随州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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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17:45 | 只看该作者
月半月半 发表于 2014-8-23 17:32
本来随州城市小道路窄  这些骑摩托电动车的还搞个伞  就小城市的人矫情些?下雨不能穿雨衣出太阳不能穿防 ...

哦,原来你也知道城市小道路窄啊。。。那为嘛那么多的四轮抢占有限的窄小道路咋不管咧?矫情不矫情,不是你说了算的,任何东西存在就有理由。在大随有危险的多了去了,非法占道危险不?逆行危险不?酒后驾驶危险不?边开车边打手机危险不?抢红抢黄危险不?我也会说知道危险你还非要搞?有用吗?只想说你们根本没看懂我要说的重点——交通乱象“管”占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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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有,先搞定占摩托车道和晚上开远光灯的奇葩再说。  发表于 2014-8-23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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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17:30 | 只看该作者
车辆加装遮阳伞严重影响安全驾驶技术性能阻挡行车视线
增加车辆占用面积
增加摩托车的风阻系数
还容易刮到车辆和行人
妨碍道路交通安全
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极易引发事故
同时,也给城市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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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 那武汉的大城市别人污染不严重?没得太阳?不下雨?就随州这小城市的矫情  发表于 2014-8-23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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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14:06 | 只看该作者
~云淡风轻~ 发表于 2014-8-23 12:02
强烈吐槽:反对强制拆除!!!请问骑电动摩托用手打伞你管不管?不会管对吧?那么是一手打伞一手骑车更安全 ...

同意你的关点。现在的小车比摩托车更可恶,经常性的是在前面慢慢开、便走便打电话,碰到对面来了熟人车就在路中间停下两人交谈,后面按喇叭直当没听见。像这样的人还骚多,几乎每天能碰见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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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8-23 09:2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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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8-23 10: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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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4-8-23 10:37 | 只看该作者
有回走路上,有个伙计滴摩托遮阳伞差点把我眼睛扫到了。安全隐患大!建议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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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8-23 10:56 | 只看该作者
是要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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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8-23 11:19 | 只看该作者
的确不安全!每次我行路时都是远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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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鬼哟,稍不注意就被“伞”戳住了 …  发表于 2014-8-23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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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8-23 12: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云淡风轻~ 于 2014-8-23 16:56 编辑

强烈吐槽:反对强制拆除!!!请问骑电动摩托用手打伞你管不管?不会管对吧?那么是一手打伞一手骑车更安全还是固定安装更安全?什么叫私自更改结构?仅仅装了个伞起到遮阳挡雨的作用就叫改装?那么多把汽车改装的怎么没见你们管?如同人戴个帽子你就说他整容了??   摩托车治理我们也支持,只是拜托先把我们的道路让出来好不好??清河路中百至二桥路段,一溜的汽车占道,特别是盐业公司至水利局那段,停的靠的去去来来不断从花坛外窜进窜出的车辆一排排让我们要怎么走?还有立交桥老车管所门口延绵百十米,天天乱停乱靠把摩托车道堵的跟下水道似的,还有七八个摩的在几个岔道口排成一溜堵着,难道你们看不见么?还有花溪巷东头路口,明晃晃的全天禁停的牌子挂着,看看有多少车子停在牌子底下啊,其中不乏警车,因为在你们家门口,你们正在过早!拜托交警大人把你们自己的眼屎擦干净了再说行不??还有摩托车办证问题,说是下到各个社区办理,为何收费标准根本不统一?咱电动摩托风吹雨淋日晒的,如果公交发达,的士正规,谁愿意去受这个罪?交通乱像管理占主责,不要刻意去把罪都施加在电动摩托身上,欲治其罪何患无辞?请以管代制,不要以罚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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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交桥老车管所门口禁停路段(自行车道)、西城派出所门口(自行车道),五眼桥上,经常有警车占道,怎么没见交警来管管啊?  发表于 2014-8-25 11:14
支持,搞不起四轮,电动车下雨你让人怎么办?下雨不上班吗??  发表于 2014-8-23 21:23
主要是又有了个来钱的路  发表于 2014-8-23 18:36
虽然我不骑车,但是还是支持你。。。。  发表于 2014-8-23 15:25
胡搅蛮缠,强词夺理,简直不可理喻…  发表于 2014-8-23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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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8-23 12:04 | 只看该作者
严重支持,确实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但是不建议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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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8-23 12:12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对不听劝,执意不拆的“夹生娃子”,直接没收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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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8-23 13: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斌红 发表于 2014-8-23 12:12
建议对不听劝,执意不拆的“夹生娃子”,直接没收车车

弱弱问一句,你是周小狗的徒弟么?你比你师傅差远了,在论坛你除了会仇恨摩托还会点别的不?鉴于你一贯在论坛对摩托的各种偏理之喷,姐懒得搭理你——千万别回我帖了,求你

点评

得到真传的徒弟  发表于 2014-8-23 18:52
你才是周小狗的徒弟…  发表于 2014-8-23 17:32
哈哈哈,不要激动。。。  发表于 2014-8-23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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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13:3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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